随着互联网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社交的常用空间,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现象不时出现。编造负面新闻,丑化和攻击他人,并引来网友围观、起哄、谩骂,是网络欺凌发生的通常形式。有的不法分子还会不当公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或者披露未成年人隐私,以其他方式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网络保护”章节,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对网络欺凌坚决说不,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坚持“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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